如今,手機不能離身,微信無可替代。名目繁多的微信群收納了各色人等,什么同學、同事、同鄉(xiāng)、同宗,什么朋友、戰(zhàn)友、校友、驢友、攝友、病友、跑友、健友,什么學生家長、媒體撰稿人、購物網買家、退休夕陽紅、甚至自家兄弟姐妹……不一而足,應有盡有。滾雪球,人越來越多,吹泡泡,群越來越大。大家盡享現(xiàn)代科技之便,動動手指,圖文信息、音視頻資料瞬間傳遍天下。有人不僅入群,還牽頭建群,當群主,沒日沒夜地群聊、私聊、轉帖子、發(fā)信息,忙得不可開交。
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微信群已成是非之地,矛盾頻發(fā),沖突不斷,入群的快樂很快就被煩惱所取代,繼而是揮之不去的憤懣和耗神煩心的耿耿于懷。
也難怪,這些出身、文化、收入、經歷、性格不同,人生觀、價值觀、審美情趣各異的人能在同一屋檐下和諧相處嗎?各自的發(fā)聲,或直白、或隱晦、或火爆、或內斂、或粗野、或文雅,能互相認同嗎?有人忠厚,轉帖溫和,以養(yǎng)生保健、四時美景為主;有人追星,愛轉真假趣聞、明星八卦、名人軼事;有人好炫耀,不停地曬娃、曬美食、曬美景、曬美人、曬豪宅、曬名牌……有人偏激,好翻陳年舊賬,歷數(shù)某某某各項錯誤、問題。常言說,人以類聚,物以群分,這些人雖有一段相同的經歷或有一個相似的身份,但本質上已分屬不同階層,三觀迥異,語言、思維、行為相去甚遠,在一個群里待著,遲早會出問題。
病從口入,禍從口出,聊天多是矛盾的導火索。倆人或數(shù)人在閑聊,其他人旁聽,說者無意,聽者有心,一言不合甚至一詞不當,就得罪人,以往的過節(jié)、宿怨立刻涌上心頭,頓時火冒三丈,手指頻點,展開還擊。群里亂作一團,或好言相勸,耐心解釋,或選邊助陣,添油加醋,或插科打諢,指桑罵槐,或火上澆油,唯恐天下不亂……爭執(zhí)雙方怒不可遏,誰怕誰?不吃饅頭爭口氣,立馬退群!拉黑!移出!刪除!前不久,山東某地法院受理一起訴訟,一微信群成員作為原告,將群主告上法庭,并要求經濟賠償,原因是被告將原告移出了他們所在的微信群。最終,原告敗訴。理由是原告在群里散布不當言論,且不聽勸阻,違反了群里的相關規(guī)定,作為群主,有責任和權力將原告移出該群。
此類事情屢屢發(fā)生,見怪不怪。我琢磨,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(guī),社會有約定俗成的公序良俗,微信群也應有規(guī)矩。理出幾條,提請注意。
首先,謹慎入群。志同道合、地位相似、三觀相近者同入一群較合適。盡管是同學、戰(zhàn)友、熟人,但時隔多年,變化巨大,鮮有共同之處,回憶朦朧,現(xiàn)實殘酷,故入群不可貿然。
其次,進退自由。有人拉你,自覺合適,就可加入,可客氣一聲:“新來乍到,請多關照!”再添幾個抱拳、微笑的表情。時間會幫你做出選擇,如發(fā)現(xiàn)人員混雜、話題敏感、風氣不正等,你可觀望,也可退群——道不同不相謀,可“拜拜”一聲,也可不辭而別。
再次,約法三章。群主是召集人,應與大家商量,約定幾條群規(guī)。無需太復雜,也不要高標準,只要切實可行即可。專業(yè)交流的群,如攝影、書法、繪畫、音樂等,以交流業(yè)務、展示作品、開展評論為主,不涉及其他,不觸碰敏感話題,不傳播道聽途說的信息,因為網上的信息真假難辨。“微信”在古漢語和佛經涵義里,就是少許相信的意思。
最后,與人為善。若有意見不合,請尊重他人,勿將己見強加于人,二人可私聊,探討、甚至爭論,爭取共識;盡量不要群聊,避免誤會和傷害他人。若起爭執(zhí),爭論者宜冷處理,旁觀者不要參與,如此,自然恢復平靜。晚上臥床靜思,何苦呢?
無規(guī)矩不成方圓。既然離不開微信,那么,趨利避害,約法三章,亡羊補牢,就很有必要。我以為,這是讓是非之地減少矛盾、化解矛盾、健康運行的正確做法。